如何解决都不想要孩子抚养权问题的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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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说明

    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李广健(微信)13645727755

    【基本案情】

    温某(男)与赵某(女)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年5岁。近年来,双方因性格差异、沟通不畅及教育理念冲突等原因,夫妻关系持续恶化。温某认为赵某认知偏执、性格固执、喜欢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与自己分歧严重;温某则指出赵某常在争执中使用不当言辞,拒绝有效沟通,不上班挣钱,又不愿意带孩子等。双方屡因生活琐事争执不断。2024年5月,两人因孩子抚养、教育问题再次产生激烈争执,协商离婚无果后,决定聘请律师起诉离婚。

    【审理过程及结果】

    面对濒临破裂的婚姻关系,面临直接的受害者是孩子,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构成的三人的服务团队开展系统干预。一是倾听双方矛盾发生起源,稳情绪,沟通破僵局,落实目前孩子生活起居问题。聚焦双方在沟通模式、角色认知与教育理念三大核心症结,运用“情绪疏导—认知重构—行为引导—共识共建”的递进流程,通过共情倾听释放压抑情绪,减少双方对立,重建良性沟通基础。二是疏导化心结,情感促疗愈。开展沟通能力重建等支持,厘清双方冲突模式,通过角色扮演、情绪日记等方式,传授“积极暂停”与“非暴力沟通”技巧,有效化解语言暴力与习惯性对抗,修复家庭情感联结。三是法律明权责,理性导抉择。律师向双方详细讲解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法律规定,深入剖析婚姻关系对子女成长的影响,引导当事人增强对婚姻权利义务的认知,引导如果“都不要抚养孩子”父母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做出理性决策。一次次对话如春风化雨,夫妻二人从固执对抗逐步转向反思共建,承认“抛弃孩子抚养”的错误想法,并承诺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之前每一周轮流抚养孩子。四是通过双方家人家长润人心,固长久。离婚矛盾化解并非终点,即使分手孩子仍然是双方的“交集”。为此,代理律师从夫妻沟通重建,到亲子情感联结,再到全家协作实践。曾经因父母离婚都“不要孩子”彻底在离婚诉讼中变成了一场“都抢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战。.......如今,温某与赵某已经离婚,但双方也由衷感谢律师:“是你们律师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更教会我们如何在不爱之后的责任担当。”

    【感悟与思考】

    本案为构建新型家事纠纷化解机制提供了有益经验。一是精准把握夫妻矛盾产生的根源,全流程闭环梳理。二是多元共治,推动家事调解从“单点调处”向“系统化解”升级,不仅化解表面争执,更深入修复沟通模式、调整角色认知、弥合理念分歧,突破了以往劝和式调解的局限,通过多维度介入探索出家事纠纷标本兼治的新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例。三是简单的从“止争息讼”向离婚后仍然“正向发展”延伸。律师将服务重心从矛盾调解延伸至家庭功能重塑,推动分手后双方还能“持续成长”,为孩子着想等的深层转变,彰显了新时期律师从“解决一个离婚问题”到“守护孩子今后成长成人”的价值升华,为离婚案件提供价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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