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非法拘禁案辩护要点
浙江衡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
(一)基本案情
2022年8月初,被告人小明、小金、小鹏等人聚集在某市一小区住户室内进行传销活动,由小明担任业务主管负责日常管理。同年10月10日,小鹏以帮助找工作为名,通过QQ聊天将被害人项某(女,时年22岁)骗至其进行传销的房间后,由小明安排小金、小鹏等人对项某讲授传销课程,并贴身看护以防她离开。11月5日凌晨,项某发现被骗入传销组织后,试图从该房间翻窗逃离时不慎坠楼身亡。
(二)审理结果
一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明、小金、小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小明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小金、小鹏系从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小明犯非法拘禁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小鹏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小金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三)律师提醒
本案是一起采取非法拘禁手段强制女青年参加传销活动致人死亡的案件。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利用网络建立传销组织实施犯罪的案件日益增多。本案被害人向某在网络上找工作,不幸被传销分子盯上,被非法拘禁,终至逃生时不幸身亡,令人扼腕叹息。本案辩护要点:1、对受害人亲人的赔偿并取得谅解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较大辩点;2、其次是被告人本身也是传销案的受害人,是受害人转化为被告人的“转化型”被告人,与一般意义上的被告人有一定区别。这些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