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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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湖州律师李广健13645727755(微信)

    (一)基本案情

    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刘某谎称加工电缆线需要废旧电线,取得被害人魏某、陆某等的信任,与上述被害人签订废旧铜芯电缆线收购合同,后联系经营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的被告人吴某销赃。吴某明知刘某所售的废旧电缆线系新线,且来源不明,仍长期、多次以明显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并转卖。刘某支付给魏某收购电缆线的费用总计700余万元,转售后非法获利180余万元。

    (二)审理结果

    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魏某所售的废旧电缆线来源不明,结合社会常识、工作阅历等,足以判断该电缆线系犯罪所得,其代为销售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半。

    (三)律师视点

    假借废品回收从业便利实施收赃、销赃犯罪行为,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常见方法。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的经营人负有审查所回收金属来源合法性的义务,对于明显并非废旧金属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废旧电缆线,足以判断赃物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刘某作为长期从事废品收购的从业人员,对于吴某长期、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送来的“废旧电缆线”予以收购并转卖,涉案金额大、非法获利程度高,是典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要想获得从轻处罚,律师的辩护方案是:1、积极退赃;2、自愿认罪认罚;3、取得受害人的谅解;4、积极缴纳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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